原料名称 红曲
基本信息 申请注册以红曲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除按照保健食品注册有关规定提交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红曲菌种及原料红曲的桔青霉素检测报告和产品洛伐他汀的检测图谱。
(二)产品中洛伐他汀应当来源于红曲,总洛伐他汀推荐量每日暂定不超过10mg。如超过上述限量规定,应提供充分的食用安全性依据。
(三)产品中增加桔青霉素指标的测定,限量暂定为50μg/kg。
食用量 红曲推荐量每日暂定不超过2g
不适宜人群 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来源:《不同原料的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标注要求》)
对标签的标注要求 产品说明书中不适宜人群增加“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注意事项增加“本品不宜与他汀类药物同时使用”。
实施日期 2010-01-04
数据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以红曲等为原料保健食品产品申报与审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