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名称 | 辅酶Q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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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一、申请含辅酶Q10保健食品产品注册,除须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有关规定提交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原料辅酶Q10的详细生产工艺; (二)原料辅酶Q10的质量检测报告及质量标准;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原料辅酶Q10的质量检测报告。 二、辅酶Q10与食品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配伍时,应当提供充足的配伍依据、文献依据、研究资料、试验数据以及辅酶Q10与其他原料不会发生化学反应的有关资料。除食品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外,辅酶Q10不得与其他原料配伍。 三、原料辅酶Q10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辅酶Q10的相关要求。 |
功效 | 缓解体力疲劳、抗氧化、辅助降血脂和增强免疫力(暂定) |
食用量 | 含辅酶Q10的产品,其辅酶Q10的每日推荐食用量不得超过50mg |
不适宜人群 | 少年儿童、孕妇乳母、过敏体质人群 |
对标签的标注要求 | 含辅酶Q10的产品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有关规定。“注意事项”应标明“服用治疗药物的人群食用本品时应向医生咨询”。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
数据来源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含辅酶Q10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申报与审评有关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566号) |